当前位置: 首页 > 科学技术 > 辽宁省质量协会

浏览历史

辽宁省质量协会
辽宁省按摩协会 / 2018-09-25

辽宁省质量协会   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1210000507409956K

 

登记管理机关:  辽宁省民政厅 业务主管单位:  
法定代表人:  张立明 成立登记日期:  1979-12-12
注册资金:  10.00 (单位:元/万元) 登记状态:  正常
社会组织类型:  社会团体 证书有效期:  2017-08-21 至 2022-08-21
住所:  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-6号
业务范围:  (一)宣传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,为增强全省人民质量意识,提高我省产品质量、工程质量、服务质量与质量管理总体水平做贡献;(二)开展质量工作研究,组织质量工作者探讨我省质量发展战略,为制定我省质量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、法规、制度,提出意见与建议;(三)开展学术活动,组织参加国内和国际质量学术交流和考察,建立和发展同国内外有关科技团体、科学家和质量工作者的联系,加快提高质量工作和质量管理水平,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;(四)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,传播先进的质量理论,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知识与科学方法,进行质量管理知识、技术、岗位资格、专门人才等方面的培训教育,培养质量专家和骨干队伍;(五)为会员服务,反映企业的意见和呼声,维护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;表彰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;对行业、地方质量协会及会员单位进行联络和指导;(六)开展质量技术咨询服务工作,组织各方面的力量,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质量技术服务,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,实施用户评价、群众性质量管理、现场管理星级评价、卓越绩效模式和质量奖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,推进与国际惯例接轨,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;(七)推进和深化全面质量管理,提高质量管理水平,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。(八)实施用户满意工程,促进产品、工程、服务质量的提高;建立和运行“用户满意度指数”测评体系,开展用户评价和质量跟踪,向社会推荐高质量的用户满意产品和服务,强化社会监督,受理用户投诉,维护用户合法权益,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,以法律手段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;(九)开展全省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,不断总结和交流群众性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,引导企业追求卓越,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;(十)协同有关部门,组织实施一年一度的全省“质量月”活动,制定活动方案,并具体指导;(十一)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名牌战略;评选省质量技术奖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、质量信得过班组,评审用户满意企业、产品和服务、质量管理星级现场、实施卓越绩效先进企业,及其它质量创新等活动,加强质量检验、质量责任、质量保证与社会质量监督等业务建设;(十二)编辑、出版质量书刊、文集和资料。  

 

会长 杨承民

辽宁省按摩协会:开展国内外按摩学术交流,推广新技术,培训咨询技术。 辽宁省按摩协会培训中心:按摩师培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