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脊髓灰质炎
辽宁省按摩协会 / 2015-08-30

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。病毒主要侵害中枢神经系统,以脊髓前角运动神经细胞受损明显,可出现肢体弛缓性瘫痪,且多见于小儿,故有“小儿麻痹症”之称。

(诊断要点)
(一)流行病学  本病多发生于夏、秋两季,1-5岁小儿多见。以往无此病史,未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,病前2周内有与脊髓灰为病人接触史。
(二)病史  病初有发热、头痛、多汗,常伴有消化道及呼吸道症状。体温正常后数天再度升高(双峰热),伴有全身肌肉疼痛、皮肤感觉过敏、烦躁或嗜睡等。热退后或退热时出现肢体活动不灵,而呈不对称性软瘫。脑干型可有呼吸困难、吞咽障碍、语音减低等。重者出现呼吸循环衰竭。
(三)体格检查
  1.脊髓型  可有一肢体或数肢体呈弛缓性不对称性软瘫,以下肢为多见。一般患肢感觉存在,肌张力减弱,腱反射减弱或消失。肢体瘫痪的轻重按肌张力程度分级:
     0度  刺激肌肉无收缩。
    Ⅰ度  刺激肌肉有收缩,但不能移动。
    Ⅱ度  肢体能水平移动,但不能上举。
    Ⅲ度  可以上举,但不能承受任何压力。
    Ⅳ度  能承受一定压力,但不能对抗阻力。
    Ⅴ度  肌张力及功能完全正常。
  2.脑干型  颅神经受损,可出现面瘫、吞咽困难、声音嘶哑、斜视等;呼吸中枢受损,可出现呼吸表浅、不规则或呼吸暂停等;循环中枢受损,可出现四肢厥冷、脉搏细速、皮肤紫绀和血压下降等休克表现。
(四)辅助检查
  1.白细胞  总数正常或略高。
  2.脑脊液  外观清,细胞数偏高,以淋巴细胞为主,2-3 周后细胞明显减少或恢复正常,而蛋白增高,呈细胞、蛋白分离现象,糖及氯化物正常。少数病人脑脊液完全正常。
  3.病原学检查  取病人早期咽嗽液或大便标本,进行病毒分离和分型。
  4.血清学检查  取病人早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,做补体结合试验和中和试验,恢复期血清IgG抗体效价呈4倍以上增高,或单份血清测特异性IgM抗体阳性,有助于诊断。

(鉴别诊断)本病主要与传染性多发性神经炎(格林-巴利综合征)相鉴别。

治疗原则
(一)急性期治疗
  1.卧床休息至热退后一周,避免劳累、剧烈活动和一切不必要的注射和手术等,以免使瘫痪加重。饮食给予易消化、富有营养和维生素食物,以及口服维生素B1、Vit·C等。
  2.肌痛和烦躁者,可给予镇静剂,局部湿温热敷等。有呼吸、吞咽困难者,给予鼻饲、吸氧,必要时气管切开、人工呼吸等。
  3.症状较重者,给予50%葡萄糖40-60ml加维生素C 1-2g,静脉缓注,1-2次/ 日。酌情给予氢化考的松50-100mg加Vit·C1-2g加入10%葡萄糖液中静滴,1次/日,疗程3-5天,可减轻神经组织水肿。
(二)恢复期与后遗症的治疗
  1.选用神经功能恢复药物
 (1)盐酸加兰他敏0.05-0.1mg(kg·d),1次/日肌注,一月为一疗程,可连续2-3疗程。
 (2)地巴唑0.1-0.2mg/(kg·d),分2-3次口服,10天为一疗程。
 (3)氢溴酸新斯的明0.04mg/(kg·d),1次/日肌注,10天为一疗程。
 (4)硝酸一叶荻碱0.2mg/(kg·d),1次/日,肌注,30天为一疗程。
 (5)其他药物如维生素B1、维生素B12、谷氨酸和654-2等均可选用。
  2.物理疗法  可采用理疗、针灸、体疗、功能锻炼和保护性固定等方法。肢体畸形者,采用夹板、矫形鞋等方法,必要时手术矫治。

脊髓灰质炎(以3岁,15公斤为例)
一、前驱期及瘫痪前期
长 期 医 嘱
传染病护理常规
一级护理
床边隔离
半流食
卧床休息
维生素C 100毫克 3次/日
地巴唑  3毫克   3次/日
25%葡萄糖40毫升
维生素C  1克
  静注  1次/日
肢体湿热敷(必要时)

临 时 医 嘱
传染病报告
血、尿、粪常规
腰椎穿刺、脑脊液常规、生化、病毒分离
血脊髓灰质炎病毒抗体测定、病毒分离
粪便病毒分离
心电图(必要时)
X线胸部摄片(必要时)

二、瘫痪期
长 期 医 嘱
传染病护理常规
一级护理
床边隔离
半流质
卧床保持肢体功能体位
维生素B1 10毫克  3次/日
地巴唑   3毫克   3次/日
维生素C  100毫克 3次/日

临 时 医 嘱
传染病报告
血、尿、粪常规
腰椎穿刺、脑脊液常规、生化、病毒分离
血脊髓灰质炎病毒抗体测定、病毒分离
粪便病毒分离
心电图(必要时)
X线胸部摄片(必要时)

三、恢复期
长 期 医 嘱
传染病护理常规
一级护理
床边隔离
半流食
卧床保持功能体位
地巴唑    3毫克  3次/日
维生素B1  10毫克 3次/日
加兰他敏  1毫克  肌注  1次/日
肢体功能锻炼

临 时 医 嘱
传染病报告
血、尿、粪常规
腰椎穿刺、脑脊液常规、生化、病毒分离(必要时)
血脊髓灰质炎病毒抗体测定、病毒分离(必要时)
心电图(必要时)
X线胸部摄片(必要时)
中医科会诊(针灸治疗)

注:
 1、对确诊病儿,自发病日起需隔离40天,病初1周同时强调呼吸道和消化道隔离。
 2、在前躯期和瘫痪前期,肌痛明显者,可作局部温、湿热敷。
 3、在病儿体温降至正常前,应避免作肌注或手术。
 4、瘫痪期应密切注意有无呼吸障碍现象(中枢性和周围性),必要时行喉插管或气管切开,及时给氧,进行机械呼吸;有喉部痰液积贮者应及时吸痰,并给予抬高床脚15度(角)以上作顺位引流;有吞咽困难者给予鼻饲。
 5、重症者(脑炎型或延髓病变者)可考虑用氢化考的松5毫克/公斤/日,静滴,或泼尼松口服;呼吸中枢或循环中枢受累时,按呼吸衰竭或循环衰竭抢救措施处理。
 6、合并肺部感染时宜结合感染病原选用抗生素,合并心肌损害者按“心肌炎”给予处理。
 7、瘫痪未再进展时可用加兰他敏,剂量为0.05-0.1mg/(kg·d),每日或隔日肌注,1个月为一疗程,连续或间歇用2-3个疗程。
 8、粪便病毒分离应在麻痹日起14日内先后(间隔24-48小时)采集两份标本,每次取新鲜粪便5克(约成人大拇指大小)带冰送检,以提高粪检的阳性率。
 9、实验室血清学检测应采集双份血清标本,第1份血清标本应在发病后及早采集,第2份血清标本应在发病后28日采集。
10、恢复期除进行功能锻炼及针灸治疗外,还可进行推拿及理疗。
11、瘫痪时间长,已进入后遗症期,伴有肢体畸形者可作矫形手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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